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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两年合同然后因为一些原因没办法继续干下去,这个月从工资里扣了违约金和诉讼费

日期:2024-08-03 浏览:37 发布:法律服务网

因为老板精神不稳定半夜过来找我谈话发疯决定不在这里继续干了,但是当时签了两年的合同,其中就有合同里规定有违约金和抵押金,然后本来说的是这个月工资正常开开完他起诉我不履行合同,我干完之后一共106节课时合计10600只给了2800(但是算错了算成98节课)然后扣了一开始说的4000抵押金和3000所谓的诉讼费,我如果现在想起诉他的话需要多长时间和费用呢然后具体流程要怎么去做呢或者有别的解决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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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设定违约金的情形限于两种:(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设定违约金。而用人单位设定服务期的情形只限于一种情形,即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配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设定违约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辞职是你的权利,除了以上两种违约金的情形,单位无权扣除押金,也无权让缴纳押金。建议您先去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投诉不成的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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