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岗期规定
日期:2024-07-26 浏览:31 发布:法律服务网
原本试岗期约定的是7天,七天后我就正式入职,工作两个月后,因为我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说我这两月的工作都是试岗,只有试岗工资,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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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试用期应当以约定履行,可以主张延长试用期不成立,要求按照约定工资支付,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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