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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房屋过户,去公证处签房屋赠予协议

日期:2024-06-17 浏览:31 发布:法律服务网

请问我对象家里有一套房子,现在还在还贷款,名字写的是他父母,现在他父母承诺,想要将房子过户给我俩,请问如何操作才具有法律效益呢。是不是需要在我俩领证后,去公证处签房屋赠予协议。这种情况是否需要提前还清所有贷款,若没有还清,房子过户后,他父母承诺仍由他俩继续还贷款,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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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根据上述规定,房屋作为不动产,其物权变更应当进行登记方产生效力。对方父母的房子赠予给你们需要签署房屋赠予协议(协议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是必须是在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情况下,即需要贷款还清才可以),还需要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您的这种情况即使对象父母将房屋以签协议的方式赠予给你们也需要登记,但是前提是必须还清贷款才可以。你们可以与你对象父母签署一个房屋款项赠予协议,可以让对象父母将已出资的购房款及房屋贷款赠予给你们双方,待房屋贷款还清后再行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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