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微信客服
联系方式

关于公司让签署《员工谅解书》

日期:2024-04-30 浏览:30 发布:法律服务网

我刚入职两个月不到,公司让签署谅解书,内容大体是知晓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允许公司拖延工资发放。该谅解书签署后如公司拖欠工资超过30天,会对我后面劳动仲裁有影响吗


根据您所表达的需求,我们为您提供如下信息: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您和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您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关于签订了员工谅解书,则看一下谅解期限,过了期限,继续主张拖欠工资事宜。
法律服务网平台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法律服务网的关注和支持!

    热销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