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微信客服
联系方式

夫妻感情不和,

日期:2024-05-07 浏览:25 发布:法律服务网

夫妻感情不合,闹离婚后分居半年之多,双方都想离婚,可男方不愿意签字,拿孩子威胁女方给钱,目前孩子在男方那边,想了解起诉离婚怎么弄,,


根据您所表达的需求,我们为您提供如下信息: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起诉状、对方的身份信息、结婚证、证据等材料,递交到人民法院立案起诉。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服务网平台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法律服务网的关注和支持!

    热销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