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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一个月,至今未支付一次工资

日期:2024-07-20 浏览:31 发布:法律服务网

本人于2024年5月3日-6月28日在徐州荣恩车辆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担任文员一职,于6月28日离职,离职前老板说离职结清工资,现在离职一个月,一直推脱说公司没钱,不予结清工资,现在又已我投诉为由,老板要求不要联系他,公司只和劳动局沟通


根据您所表达的需求,我们为您提供如下信息:
建议您先可以向单位所在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也可以收集好证据后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还需要注意,劳动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建议您尽快采取措施维护权益,如果向单位或者劳动部门主张过权利的,时效重新计算。如果您是经济特别困难的农民工,建议去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看看您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如果符合的话,会有专业律师为您免费提供代理起诉的援助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的时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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