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养犬问题
日期:2024-05-17 浏览:33 发布:法律服务网
小区内一楼住户收养多条流浪犬,经常乱叫,特别是晚上,隔会儿叫几声影响睡眠,违反养犬管理条例。已报警过两次,也直接打过两次派出所电话举报投诉,但问题没有彻底解决。派出所有不作为的问题吗?如何向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有效依法治理养犬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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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根据上述规定,住户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派出所不予处理的行为可能存在不作为的问题,可以向其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起诉派出所的上级公安机关不作为。当然,住户的这种行为违反了《民法典》侵权编的相关规定,被侵权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行为,有损失的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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