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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受伤,老板不予理赔

日期:2024-06-09 浏览:25 发布:法律服务网

您好,我的父亲在干活工地干完活,太过于劳累,吃完饭休息的时候突然脑血管破裂,然后被抬进医院抢救,之后第二天转院转到大医院,现在还在重症监护室,医生给下了病重的通知书。已经在医院三四天了,现在还在重症监护室。期间我们将老板叫过来一次,老板给了2000元然后走了,今天早上给那个老板打电话,说了一点点他就挂了,。请问如何让老板进行理赔


根据您所表达的需求,我们为您提供如下信息: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建议您多固定证据,证明和干工作有关造成您父亲病重,并主张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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