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微信客服
联系方式

父亲走后房产归属不定

日期:2024-06-05 浏览:37 发布:法律服务网

这个房子是平房拆迁到楼房,原始户主是爷爷的单位分配房然后拆迁之后直接就写了我爸的名字,但是奶奶一直住在里面,现在的问题就是奶奶想把房子拿回去继续住,然后天天来骚扰我妈,现在我们就想问如果我奶奶不愿意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让这个房子过户,会对我们有什么影响吗?


根据您所表达的需求,我们为您提供如下信息: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根据上述规定,房屋原来的户主是您爷爷,您爷爷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了,您奶奶对于原来的房屋有继承的份额,后房屋拆迁写成您父亲的名字,您奶奶仍然有权分得房屋的份额,所以如果奶奶不愿意放弃继承权的,房屋无法顺利办理过户,在法律上国家不承认房屋属于你父亲,会对后期房屋的买卖,抵押等都有影响。
法律服务网平台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法律服务网的关注和支持!

    热销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