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纠纷培训费赔偿
日期:2024-08-17 浏览:42 发布:法律服务网
不给交社保提离职,他说要赔偿他培训费,当初说好九月转正交社保,这样正好我的社保也不会断缴,现在以业绩不好不给交,往后拖,说11月份再交,要不就自己交两个月的,我不太相信想离职,而且培训与我相关的只有4天,现在找我索要培训费,像这种情况需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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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用人单位要求赔偿培训费,如果是岗前培训,培训费是应当由用人单位来承担的,不需要赔偿。如果是专项培训费用,只有员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否则也不应该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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