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一下谁的责任,盲目的出钱
日期:2024-07-12 浏览:31 发布:法律服务网
我是一名叉车司机,在工作当中,叉车在晚上11点左右不小心碰到当事人,当事人当事说没事,然后我就工作了,当事人还上了一个晚上的班,中间经过了8个小时时间,第二天下班7.30左右说我撞到他的脚了,我带他做了检查,两个小脚趾骨折,想问一下谁的责任,
根据您所表达的需求,我们为您提供如下信息:
根据您的描述,从碰到当事人到对方说你撞到他中间经过八个小时,并且被碰到的当事人中间还上了一晚上的班,不能排除在此期间被碰到的当事人有没有遇到其他伤害,不能就此划分责任。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如果被碰当事人中间时间没有遇到其他伤害,您在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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